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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与职业操守”访港交流观后感

发布日期:2012-09-05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孙峰悦

在过去的七天里,在主办方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的周密安排下,我们先后参观了警署、地产局、律师公会、证监会、廉政公署等政府组织和独立行政机构。此次参观与交流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地产、律师、财会、行政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通过各个机构相关负责人耐心的讲解与答疑,使我对香港的社会现状和制度体系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与了解。

对于“诚信与职业操守”,我个人认为,诚信与职业操守存在与两个不同的层面,两者既有交叉,又各有不同。诚信是从一个人的道德层面出发,对于一个人来说,可以是最基本的要求,也可以说是最高的要求。而职业操守则是从一个人所从事的行业角度出发,将诚信限定在一个人的职业规范当中,同时职业操守也包含着许多其他职业对个人的要求。人无信而不立,作为一个人来说我们首先要求其应具有诚信的品格;而作为某一领域的执业者,有时我们又对其有着限定的诚信要求。这其中的拿捏与把握,正是我们需要掌握的。

此次香港之行,所见所闻甚广,也是我所思甚多。其中较高的公民意识以及较强的危机意识是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较高的公民意识

此次香港之行,时刻萦绕在脑海里的一个词语,是“Civil Society”。有人将其翻译为公民社会,亦有人将其翻译为公民团体。但无论是公民团体亦或是公民社会,我认为用来形容当下的香港都是再合适不过的。

一方面,香港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独立行政机构,他们协助甚至代替政府管理某一领域的事物,虽受政府监督,却有着较大的自治权利,我们所参观的地产代理局便是其中一例,作为一个专业的领域,成立专门的地产代理局进行管理,同时拥有一定的司法和行政权,既减轻了政府的行政压力,也保证了地产代理行业的廉政高效。

另外一方面,香港的民众普遍具有较高的公民意识,他们积极参与到政府的行政过程中,监督政府及其他行政机构的行政行为与过程,政府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区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民众的力量在香港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自下而上的改革虽然缓慢,但基础扎实,更加牢固。

在参观廉政公署的过程中,我们得知其案源主要来自于民众的举报,而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一方面反应的是对廉政公署的信任,但另一方面也反应了香港民众对社会进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参与国家行政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公民有了存在感和荣誉感,实现了自我价值的满足,着是一个双向推动的过程。

较强的危机意识

另外一个较深的感触是香港政府及民众都有着较强的危机意识。在参观香港旅游发展局的过程中,香港同学向其发问,上海disney乐园即将建成,中央政府也在极力打造海南旅游城市,旅游发展局对此有何对策,如何保证其在亚洲地区的旅游优势地位,由此可见其危机意识;同时,对于香港政府来讲,腐败预防重于治理,也反映了其较强的危机意识。除高薪养廉政策以外,香港政府不容忍任何细微的不诚信以及不规范的行为。一项关于香港市民对腐败的容忍度的调查也显示,香港是一个零容忍的社会。对于他们来说,预防腐败、打击腐败而造成的巨大政治成本相对于因腐败而造成的损失微乎其微。对于香港民众来说,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需要有着较高的道德水准与执政水平,任何道德上的瑕疵都是无法容忍的。

此次香港之行,使我学到了许多,也成为督促我不断进步与学习的动力。再次感谢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此次活动的举办,感谢香港同学们一直以来细心的陪伴与帮助。希望今后两地的交流活动能够越来越多,更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