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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2021年国际学术会议深度报道——法学教育的国际化

发布日期:2021-06-10    作者:     点击:

在第三单元: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专题中,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黄进教授首先发表了主题为“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的演讲。

黄进教授首先提出自己对“法学教育”的理解,他认为,法学教育是专业教育,不是通识教育;法学教育是专门的职业教育,在社会上有对应的法律职业,不同于历史、哲学这类专业教育。法学教育是精英教育,不是大众化的教育。正确认识法学教育,有利于精准和有效地推进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随后他提出“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注意吸取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不应该是全盘西化,也不应该简单地移植西方的法学教育,而是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不同国家的法学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了解理解、互学互鉴、取长补短,提升法学教师和法学学生的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全球胸怀,提高他们的跨文化交流和解决跨国法律事务的能力,推动全球的法学教育繁荣发展。

在回答“什么是涉外法治人才?”时,黄进教授指出,我们讲“涉外法治人才”是就一国而言的,是就中国而言的,我们把中国自己的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人才叫做涉外法治人才。其实,涉外法治人才实际上就是国际法治人才。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可以说是德才兼备,具有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熟悉中外的法律制度和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很好地处理涉外或者国际法律事务的法治人才。

关于“如何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黄进教授凝练出了四点:第一,德法兼修,法学生不仅要学法,学习法学理论知识,还要重视品德修养和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训练,既培养法治精神,又加强道德养成;第二,通专并举,涉外法治人才要有广博的知识理论基础,特别是要有扎实的国内法基础,然后在此基础上在国际法、比较法和涉外法治方面要有专长;第三,虚实结合,就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理论和实践结合,加强实践教学,强化实习实践,特别是涉外法律实务训练,创造条件让学生到跨国公司、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等机构实习;第四,内外结合,就是要通过“四跨”,即跨学科专业、跨学校学院、跨理论实践、跨国际国内,来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把他们培养成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的法治人才。

接下来汉堡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欧方联席主席尤翰林(Hinrich Julius)教授作了主题为“跨国界教育的世纪挑战——来自中欧法学院的经验及其他”的分享演讲。

他认为我们在跨国教育中,至少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并提出了中欧法学院的解决之道。首先,行政挑战, 面对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框架,对法律的不同理解和工作文化背景等,主要通过相互理解和信任来解决。其次,学生的情况不同,比如签证问题;健康保险;居住地址;新的环境;未预料的突发事件等,那就需要有经验的教师带队,并通过协商沟通来解决。再次,教学挑战。在疫情期间,需要运用科技结合不同的授课方式,高效地完成授课。面对不同的法学背景,需要教师将不同的知识串联起来,在教学中互动,积极讨论等。

在语言关卡方面,尤翰林教授首先指出一定要掌握不同语言下简单的日常交流用语“Street language”;在学术语言方面,他强调了法律英语的重要性,应该强化英语口语和书写能力。在法学院的人才选拔方面,提高预选标准,尽量挑选英语基础好的同学进入。教师也要专注于更专业的法律英语授课,对学生们进行必要的口语训练,在终期论文之前对短论文进行反馈等。

刘飞院长随后补充道,中欧法学院将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尤其是加强同学们法律英语的学习强度。自2021级双硕士起,研一学年将会大幅增加纯英文课程的设置,研二学年则全年安排到欧洲学习。这些培养方式上的优化举措,必将有利于学生法律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的提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副校长王敬波教授,作了主题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问题与前瞻”的演讲。

她首先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总纲领。随着国际社会交往日益密切,中国的综合实力也在不断提升,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必须有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和国别法的法律人才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讨论,为进一步优化国际规则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企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投资的情况越来越多,了解国际规则和驻在国的法律制度,有助于推动中国企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更加积极参与驻在国的经济社会建设。

她结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了面临的挑战:第一,学制的有限性和涉外法治人才所需要的知识结构复合型之间的矛盾。涉外法治人才的应用场景最终落于实践,比如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但是在本科加硕士短短七年时间中,要掌握应对实践需要的外国语言、中国法、国际法和国别法的复合知识结构难度是很大的。第二,高昂的培养成本和就业方向不确定之间的矛盾。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成本相较于国内法律人才更高,但是就业存在高度不确定性,造成培养目标和就业导向之间存在矛盾。第三,传统的法学课堂教育和实践经验之间的矛盾。传统模式下,很多法学知识主要依靠课堂里习得,但是涉外争端的解决需要大量的实战经验,传统教学方式和未来应用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最后她分享了对外经贸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的一些探索:包括在本科设置“国际化人才培养实验班”,在硕士设置“国际争议解决”项目,创办国际法律诊所,通过各式各样的国际比赛锻炼学生的实战能力等。希望进一步推动高校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之间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教授分享了“探索多层级全方位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演讲,她集中展示了清华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从建院之初,他们就坚持以国际视野和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培养学生。

本科阶段,设立了宽口径、厚基础的国际班项目,从本科所有学生中遴选20人,要求他们完成普通法课程的学习,该课程相当于美国JD的第一年学习。2015年起,清华法学院先后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和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签订了清华本科+国外JD学位的LLB+JD的双学位联合培养协议。

研究生阶段,强化多学科专门培养;设立中国法的LLM项目,面向各国留学生来华学习;清华-天普法学硕士项目,这是中国唯一得到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海外硕士项目。

此外,它还提供了很多海外的交流机会;开展各种各样的涉外项目,如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IADS、国际知识产权法项目IIP、计算法学项目等。

最后,本单元由隆德大学教授、中欧法学院欧方联席院长Bengt Lundell教授进行总结。

他指出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中,培养国际视野确实至关重要,他也从种类繁多的项目介绍中,品出了中国学校在不遗余力地培养着涉外法治人才,对此他表示了欢迎和赞许。


供稿:中欧法学院2019级双硕士 普颖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