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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香港法律学生暑期内地实习班开班典礼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

发布日期:2015-07-14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7月13日上午,2015香港法律学生暑期内地实习班开班典礼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我校副校长马怀德、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黄幸怡律师、董事苏合成及夫人、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灵山、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潘小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李新、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基本法处处长王万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办主任司艳丽等出席了开班典礼。

开班典礼由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许兰主持。副校长马怀德代表学校热烈欢迎香港法律学生赴北京进行为期15天的课程学习和参访活动,马校长首先回顾了香港法律学生暑期内地实习项目运行9年来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并对多年来各公务接待单位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马校长向出席开班典礼的嘉宾介绍了我校的历史演进、发展现状及学科优势,强调我校一直致力于推进中国法治建设,注重加强与香港高校的交流合作。最后,马校长对香港同学提出殷切期望与祝福,希望同学们能从项目安排的课程学习和参访活动中真正学有所获,不仅了解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法律概念的巨大差异,并且对两地法治进步、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随后,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灵山致辞,赵主任向嘉宾及香港学生介绍了内地与香港教育交流合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提出青年人要树立理想,对于香港、对于国家要有责任有担当,期望香港法律学生充分了解国情、了解依法治国的宗旨,独立思考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关系。

最后,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黄幸怡分享了自己对于内地发展进步的体会,提出了尊重个体差异、尊重历史发展、尊重法治的理念。

典礼结束时,我校港澳台办主任许兰对香港同学提出了殷切期望,希望学生在内地学习及实习期间,能够以开阔的胸怀、发展的眼光以及客观的思维了解中央对港政策,学习内地法律制度,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典礼结束后,实习班同学与出席典礼嘉宾在科研楼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