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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暨 “沟通与共赢”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首届论坛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7-06-05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2017年6月1日-2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来自内地、香港地区、澳门地区16家中国法学教育领军院校的校领导、法学院负责人、港澳台事务/内地事务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在京召开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联盟的成立将促进三地法学教育领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借助联盟平台,成员院校将共享法学高等教育先进的理念、成功的办学经验、优质的教育资源。联盟将坚持 “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培养理念,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己任,通过整合知识教育和实践教育,为国家培养大批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

1日晚,大会首先召开了理事院校代表会议,各校港澳台事务/内地事务负责人及法学院负责人参会,各位代表对《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章程(草案)》提出了建议,最后全体代表鼓掌通过了章程草案。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致开幕辞

2日上午,“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及联盟首届论坛举行。成立大会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致开幕辞。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张荣顺副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奚俊坚副司长、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刘锦主任、香港中文大学王淑英协理副校长、澳门大学赵伟校长致辞。张荣顺在致辞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目标。法治中国建设是人类历史上最宏大的法治建设工程,这项伟大的工程不仅包括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而且包括香港、澳门回归后实行“一国两制”,按照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对香港和澳门实施治理。这项伟大工程具有其独特性,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香港、澳门的法律制度,像春天里面的新芽,一新两叶,生机勃勃。奚俊坚指出:国家和港澳法治建设“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离不开内地和港澳法学教育界的努力,离不开三地法学教育界的交流合作。刘锦希望内地及港澳各高校抓住机遇,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发挥各校优势,在国家所需,港澳所长的结合点上,积极作为,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各校拓宽合作渠道,相互提供资源,提高学生的综合竞争力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

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首届论坛上,参会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三地高校在法学理论、人才培养机制、联盟合作机制构建等议题献言献策、达成共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我们在吸取和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真正做到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以创新的理念、思维,建设中国独特的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闭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承功分别作为主论坛、分论坛代表发言,马怀德主持并致闭幕辞。三地高校将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发挥各校独有优势的同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借助联盟的力量,以集体智慧、集体实践为中国法治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各联盟成员将挺立在法学教育改革的前沿,带头把三地法学教育办出特色,提供更多更好贡献国家、惠及人民的社会服务。

2日下午,部分参会代表在主办方的陪同下,参观访问了“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参访活动中,代表们考察了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参观了国内首家法庭科学博物馆,并与证据科学院的领导、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大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章程》的通过,宣告联盟正式成立,产生了首届16家理事成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盟的成立将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联盟成员秉承沟通合作、互尊互助、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联盟精神,携手开启三地法治人才培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