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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香港法律学生暑期内地实习班开班典礼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

发布日期:2017-06-14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6月12日上午,2017香港法律学生暑期内地实习班开班典礼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我校副校长马怀德、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巡视员潘小达、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副司长奚俊坚、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刘春华、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灵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李赛敏、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港澳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郭明聪、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陈小玲、董事邵信发律师、香港中文大学教授舒明德(Paul J. Schmidt)、实习班授课教师代表法学院院长助理陈景辉等出席了开班典礼。

开班典礼由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许兰主持。副校长马怀德代表学校欢迎出席开班典礼的嘉宾和同学们,并首先介绍了我校的历史发展脉络,回顾了我校与香港地区各界多年来的交流合作成果。随后他重点介绍了习近平主席五四青年节前夕到访法大所做的重要指示,习主席要求中国法学院校应以“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已任。最后,马怀德对各接待单位多年来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对香港同学提出殷切期望与祝福,希望同学们借此机会深入了解内地的法治建设情况,在今后的学习和未来的工作中,用自己的所学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为伟大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

随后,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灵山致辞,赵主任向香港学生提出了三点期望:希望大家能将这次的活动同自己的暑期生活结合在一起,过一个意义非凡的假期;第二,将这次实习活动同自己的学业结合在一起,多学在港学不到的知识;第三,将这次实习活动与自己的人生格局相对接,扩展自己的眼界。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港澳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郭明聪在致辞中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香港地区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并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同学们在学好香港基本法的基础上多了解内地的法律制度,未来在“一带一路”倡议中香港地区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希望香港同学用自己的学识服务香港、服务国家。

最后,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主席陈小玲女士感谢我校多年来给予该项目的大力支持,同时,她指出一个人首先要热爱自己的祖国。她希望同学们不负时光,敞开心胸利用这次难得的学习、实习机会多感受、多思考。

典礼结束后,实习班同学与出席典礼嘉宾在科研楼前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