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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宁波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3-09-23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第十五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于2013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在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市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宁波大学法学院、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奉化市人民政府承办,共有包括来自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110余位行政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我校终身教授应松年教授、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王青斌副教授、林鸿潮副教授、曹鎏博士等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是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行政法学界的学术盛会,每年在两岸轮流举行,自1997年第一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后,现在已经历经十四届。今年研讨会的主题包括“行政合同的基础理论”和“行政程序法的最新发展”两个方面。两岸专家学者们分别就各自在这两个主题内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难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阐释,并就共通性的一些问题展开了很好地沟通与交流。

开幕式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主持,宁波市委常委、宁波市政府副市长周晓燕,宁波大学党委书记程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以及台湾前司法院院长、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翁岳生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在随后一天半的会议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长刘宗德、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林锡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陈新民、成功大学法律学系蔡志方和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分别担任了会议研讨单元的主持工作。

在主题一“行政合同的基础理论”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杨解君、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江嘉琪、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刘如慧和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分别以“中国大陆行政合同的纠纷解决:现状、问题与选择”、“台湾行政契约法制之建构与发展”、“土地或房屋征收相关协议与征收补偿问题之研究”和“行政契约与权力理性”做了主题报告。在主题二“行政程序法的最新发展”中,浙江大学法学院章剑生、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傅玲静、台湾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钟瑞兰和中国政法大学王万华则分别以“中国大陆‘行政程序法’塑成——基于学理与立法之间互动的一个历史观察(1983-2013)”、“论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程序瑕疵理论之建构与发展”、“行政程序法之修正与展望”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序主义进路——兼论中国大陆《行政程序法》的制定”为主题做了精彩的报告。在评议人分别对报告进行了细致深入点评之后,各与会代表积极提问发言,讨论热烈。

15日上午11时30分,本次研讨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进入闭幕式阶段。闭幕式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主持,刘宗德和马怀德分别致闭幕辞。马怀德代表海峡两岸行政法学会对宁波市委市政府和宁波大学为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所付出的辛劳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对本次研讨会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了全面总结。

据悉,下一届会议即第十六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将与第十一届东亚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联合,并由我国大陆地区的广州大学承办。期待羊城广州能够为我们再次带来一次难忘、精彩的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