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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共识稿

发布日期:2012-04-12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发布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9-25 09:49

我校校长黄进、台北大学校长侯崇文共同致闭幕词

宣读论坛共识

首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于2010年9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知行合一: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再探讨”。两岸近四十所法学院校的校长、院长及有关方面人士10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达成广泛共识,对创新两岸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学教育品质,推动和深化两岸法学交流合作,弘扬中华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着相互信任、紧密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过广泛深入交换意见,参加论坛的两岸代表达成以下重要共识:
一、中华法律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和弘扬中华法律文化是两岸法律人的共同心愿和责任。
二、两岸法学院校应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协作,在相互开放和共享教育资源、交换资讯、招收与交换学生、教师及研究人员互访、相互承认学分等方面开展更密切、更务实的合作,构建和完善两岸法学教育和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合作新机制。
三、继续扩大和深化两岸法学学术研讨和人员互访,支持两岸法学院校合作编撰法学教材、合作出版法学论著、共同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两岸法学院校合作办会、办班等多种合作方式和途径,推动两岸法学交流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每年举办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促进两岸法学教育交流常态化和机制化,努力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争取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