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15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首届理事会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深圳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以及来自内地、香港地区、澳门地区17家联盟成员院校的领导、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本次会议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主办,深圳大学承办。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首届理事会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14日晚,首先召开了联盟成立后的首届理事会,各联盟成员院校代表参会。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主持。各位与会代表听取了秘书处所做“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2018年度工作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2018年大事记以及新增香港城市大学为“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理事单位;讨论并表决“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Logo提案;讨论了“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2019年工作安排。
15日上午,“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正式开幕。在开幕式上,深圳大学副校长徐晨致欢迎辞。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分别致辞。开幕式由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主持。徐晨介绍了深圳大学关于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情况,并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搭建联盟高校合作的桥梁,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做出贡献。朱超华介绍了广东各高校法学教育的相关情况并表示期待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能够成为广东法学院校以及港澳、各省市兄弟院校在法学教育领域的良好的交流合作平台,切实强化内地与港澳法律研究和教学工作。马怀德首先代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向联盟首次理事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并向到场来宾致以诚挚问候。他表示,联盟成立以来,从初创到正式的运转,从搭建新平台到创建新机制,成员间交流合作日益频繁和深入。他希望,理事会各成员院校在大战略、高平台、厚基础的背景下,能够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通过项目合作、校际合作、区域合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的优势和地缘优势,在互联互通、整合联合深化提升上下功夫,在互建互补、良性互动过程中打造粤港澳三地法学高校交流合作升级版,为大湾区法治人才培养、中国法学教育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致辞)
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上,论坛一和论坛二分别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挑战与回应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联盟平台的运行与建设展开了探讨。
分论坛一的讨论中,与会代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学教育的定位、问题与挑战展开热烈讨论,对如何利用平台加强法律人才培养、优化法律服务、统一法律规则、加强宪法教育、高效解决纠纷等议题达成一系列共识。联盟各高校将积极利用平台共同推进法学教育和相关制度建设。
在分论坛二的讨论中,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为联盟平台的运行与建设献言献策,达成共识。三地高校将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提升各成员院校间的合作交流水平,实现资源共享,扩大联盟的社会影响力。
闭幕式上,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复旦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庄辉分别作为分论坛代表做总结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致闭幕词。马怀德指出,此次会议对我国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教育问题,以及大湾区的法制建设和推动问题做出了很多新的贡献,具有规格高、内容新、时间紧、成果实的特点。他希望各联盟成员院校继续大力支持和关心联盟建设发展,为我国法治人才的培养做出更多的贡献。
15日下午,与会代表参观访问了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和三号艺栈。邹平学介绍了中心的职能、运行机制及研究成果。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首届理事会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圆满结束。
延伸阅读: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简介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于2017年6月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首届理事成员有16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盟成立一年来,促进了三地法学教育领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出积极的贡献。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大事记(2017.6-2018.12)
【2017年6月2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在京召开】“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来自内地、香港地区、澳门地区16家中国法学教育领军院校的校领导、法学院负责人、港澳台事务/内地事务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大会通过了《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章程》,产生了首批16所理事高校,联盟秘书处设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港澳台办公室。联盟成员秉承沟通合作、互尊互助、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联盟精神,携手开启三地法治人才培养新篇章。
【2017年7月9日-15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率团调研】一行七人就进一步了解内地法学院校对港澳高校法学教育交流情况以及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平台开展工作对联盟七所内地成员院校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进行了为期七天的调研。
【2017年11月3日上午,“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在京4所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33位港澳籍学生拜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时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条款,介绍了基本法委员会的历史渊源、组织架构、人员构成、运行机制。并就同学们关心的“一国两制”、“香港高度自治”与“中央全面管治权”“一地两检”、澳门“纱纸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2017年11月26日,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员深圳大学主办的“港澳基本法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京召开】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深入探讨了关于基本法教学的教材、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人才培养、三地间交流合作,以及基本法作为二级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问题。
【2017年12月29日至31日,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委托联盟理事院校复旦大学主办的首届沪港澳高校模拟法庭交流赛在上海举行】本次交流赛主要以“商业与人权”为主题,涉及残疾人人权保护,航空公司合理便利义务等问题。
【2018年,“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黄廷方•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全国人大港澳基本法委的领导、教育部港澳台办的指导下,秘书处圆满完成2018黄廷方法学奖学金宣传、预报名、正式报名、遴选等工作,成功选出9名优秀学生获得资助。2019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继续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目前,已面向联盟内11所内地高校展开项目的宣传与报名工作。
【2018年10月初,“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组织开展全国港澳台生“民族情 复兴路”主题征文活动】经过各高校组织校内投稿、筛选、推荐,最终收到来自全国114所高校港澳台生的2273篇征文。秘书处对稿件进行了匿名编稿并组织专家进行了匿名评审,最终评选出获奖征文共100篇,推荐获得优秀组织奖单位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