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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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通知】关于申请2021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各位同学、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以下简称工发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工发组织实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10人(全国)。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三、实习岗位

工发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对语言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各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申请、录取及派出

1. 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4日前通过工发组织岗位申请链接(详见工发组织岗位需求一览表),完成工发组织岗位报名;

2. 工发组织审核并确定岗位推荐人选,将推荐结果告知国家留学基金委;

3.申请人获得工发组织岗位推荐资格,应及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奖学金申请;

4.我校将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受理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资助人员名单,并通知工发组织(未获得奖学金资助的申请人,如经工发组织同意仍可自费完成实习);

6.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附:2021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实习生岗位需求一览表.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