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任职。现校内申请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全国名额)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58人(全国名额)。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7人、联合国难民署21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4人、联合国粮农组织21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国际电信联盟10人、国际移民组织35人、世界粮食计划署7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国际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实习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9)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和《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9)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国外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的人员;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三、申请、推荐及录取
1.申请人于2023年4月25日-5月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受理单位(我校受理单位为研究生院培养办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88)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特别提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受理单位在2023年5月16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四、咨询
1.项目相关问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globalstudy@cupl.edu.cn
2.受理单位受理、推荐及录取相关问题:研究生院培养办 peiyangban@126.com
附件: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项目指南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