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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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招聘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有关通知和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师资队伍需求,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中国政法大学3所共建海外孔子学院均有岗位需求,详见附件一。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周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星期

(二)材料提交

1.所有申请者请注册并登录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填写申请表格,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关于志愿填报,为便于推荐,建议申请者仅填报我校相关岗位,不混报其他学校岗位。

3.校外有单位、且所在单位具有国家公派教师推荐权限申请者直接由所在单位推荐,无需向我校提交材料。

4.我校申请者、无单位申请者或所在单位不具有国家公派教师推荐权限的申请者(上述三类统一简称为“需要我校推荐的申请者”),在平台填写表格后,请下载、打印《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意申请表上必须有申请编码,否则无效),签字、扫描后发送至邮箱cuplci202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公派出国教师+姓名

5.需要我校推荐的申请者请在表格中所在学校(机构)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相关信息。

6.除申请表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

(2)推荐信,包括对申请者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注:上述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会被我校退回并要求修改)的评价。有单位者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无单位者提供word版自荐信。

(3)如曾有过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或志愿者的经历,还须提供《国家公派教师履职考评表》或《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履职考评表》,以及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

(4)有单位者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合同期限须涵盖拟派出任期。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择优推荐给语合中心,原则上优先推荐仅报名我校海外孔院的申请者。

2.语合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申请人请关注平台及注册邮箱,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四、选拔考试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线下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语合中心人才储备库且过去五年内有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经历的骨干教师、专职教师可免考

五、录取培训

录取工作安排于7月底完成被录取教师须参加语合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1.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文件(财教〔2011〕194号)执行,详见附件二。

2. 我校在职教师被派往我校共建海外孔子学院,学校为其保留校内工资待遇,教师派出经历可作为职称晋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

六、联系方式

1. 中国政法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曲老师,电话:010-58908085

柴老师,电话:010-58908086

邮箱:cuplci2023@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2.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处

咨询电话010-58595711

技术支持电话:13810678831(仅限推荐期间使用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附件一: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海外孔子学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

附件二: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x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