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关于申报 2024 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4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2024 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 ”报名工作现已启动,具体通知如 下:

一、项目介绍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由黄廷方慈善基金于 2016 年出资设立, 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生赴海外攻读 LLM 学位或赴香港攻读 LLM 学位/JD 学位, 至2023年,该项目已累计奖励 33 位优秀学生。

黄廷方先生是新加坡远东机构和信和集团的创办人,新加坡远东机构是新加坡当地最具规模的私人发展商,信和集团是香港主要地产发展商之一。黄廷方先生一生俭朴勤奋,奉献社会。为纪念黄廷方先生,并继承先生乐善好施的传统,黄氏家族数年前出资成立了“黄廷方慈善基金 ”,广泛资助弱势群体以及教育医疗环保扶贫等社会公 益。

二、合作评奖机构

2024 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 ”将继续面向联盟内地成员高校和 部分非联盟成员高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继续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 联盟 ”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

“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现有成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西北政法大 学,以及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共 20 家内地、港澳高校。

三、奖励范围及条件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内地及香港籍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

(二)奖励条件

1. 爱国爱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2. 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学校和社会处罚的记录;

3. 语言成绩总分及各分项均满足录取院校成绩要求;

4. 未同时享受其他社会奖励及资助;

5. 已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JD/LLM 学位项 目无条件录取(仅差毕业证的有条件录取除外)。

四、评奖程序

 

五、评选委员会构成

黄廷方慈善基金会代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 ”成员高校 专家、外聘专家等。

六、 校内申请及推荐

请各学院推荐满足上述申报条件学生,并完成如下推荐程序:

(一)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黄廷方· 法学奖学金 ”申请表 (附件 1)。申请表须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香港籍学生的申请表完成所在专业学院签字盖章后,请报港澳台教育中心完成审批意见填写,并在第二栏签字盖章;

(二) 请各学院填写“黄廷方 · 法学奖学金 ”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 2);

(三) 请将申请学生的申请表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汇总,以“学院-学生姓名-在读层次(本/硕) ”格式命名文件包,文件包内文件以“学院-学生姓名-文件名称”格式命名;

(四) 请将第(二)、(三)所述材料于 6 月 13 日(周四)17:00 前发送至fdgat@cupl.edu.cn邮箱,并将本院申请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及汇总表于6月14日前递至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八层 819 办公室。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开泰

电 话:58902960

邮    箱:fdgat@cupl.edu.cn

 

 

附件1: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

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