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关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中国政法大学与英国、荷兰、新加坡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2    作者:     点击:

全体师生:

我校“与英国、荷兰、新加坡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资助,拟选派师生赴牛津大学、莱顿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开展交流学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该项目2024年下半年校内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合作高校

英国牛津大学、荷兰莱顿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

(二)选派专业大类

法学;

(三)选派类别及名额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四)选派方案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被录取人员于留学有效期内赴1所合作高校开展课程修读、学术研究、论文联合指导等学术活动,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被录取人员于留学有效期内赴1所合作高校开展课程修读,留学期限为一学期(不超过6个月);

3.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被录取人员于留学有效期内赴1所合作高校开展学术交流、联合授课、课题合作研究等科研活动,高级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4.博士后

被录取人员于留学有效期内赴1所合作高校开展学术交流、联合授课、课题合作研究等科研活动,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五)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外联络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

学生自行与导师确认具体学习计划及录取函签发等具体事宜(国际处将给予必要协助);

注:已自行联络获得外方录取者优先考虑。

2.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

学者自行与国外合作者确认访学安排及邀请函签发等具体事宜(国际处将给予必要协助)。

注:已自行联络获得外方录取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46)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3.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及各选派类别要求(“留学期限”相关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4.更多信息详见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

三、校内申请提交材料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

项目申请书(研究生类)、外语水平证明、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

2.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

项目申请书(访学类)、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

注:项目申请书需提交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其他材料提交扫描件即可,均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工作安排

1.校内申请:申请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的研究生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学习管理平台”(http://globalstudy.cupl.edu.cn/)多志愿项目板块,点击进入项目报名页面完成校内申请及材料提交;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的学者请发送全套申请材料(材料以压缩包格式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申请:2024创新项目+姓名+所在单位+选派类别)至globalstudy@cupl.edu.cn;  

2.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5日(周五)23:59;

3.校内遴选: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遴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遴选;具体遴选信息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4.国家留学网申请及单位推荐:经校内遴选公示人员自行准备个人申请材料,于2024年11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完成报名;高校受理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由国际合作交流处项目科负责)于11月11日后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平台予以推荐,同时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员一览表》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录取及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12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于12月起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

五、咨询

1.项目相关问题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徐老师、张老师

电话:58902983/58908686

邮箱:globalstudy@cupl.edu.cn;

2.受理单位、推荐及录取相关问题: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柴老师

电话:58908591

邮箱:peiyangban@126.com;

(2)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徐老师、张老师

电话:58902983/58908686

邮箱:globalstudy@cupl.edu.cn;

3.常见问题答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1

附件:

1.项目申请书(访学类)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申请表(访学类).docx

2.项目申请书(研究生类)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docx

延伸阅读:

项目简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旨在推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助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项目实行“先立项,后选派”管理模式。

相关新闻:我校喜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立项新闻(http://gjhzjlc.cupl.edu.cn/info/1143/11552.ht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0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