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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2017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知和学校海外孔子学院需求,现组织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汉语教师补充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我校共建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孔子学院需求3人,巴巴多斯西印度大学凯夫希尔分校孔子学院需求2人。

2.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以上教龄;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

(二)材料提交

1.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并提交。

2.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3. 教师所在学院出具的对教师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的书面评价。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

2.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国家汉办将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派出待遇

1.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派往本校共建孔院的教师学校同时为其保留校内工资待遇,教师派出经历可作为职称晋升所要求的海外经历。

五、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孔子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曲欣

联系电话:58908084

办公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605

邮箱:cuplci@cupl.edu.cn

2.国家汉办 师资处

电话:010-58595711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x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