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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18学年新增校级赴境外交换生项目、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3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2017年我校与境外大学新签署的交换生项目/研修项目(study abroad)协议,我校拟选派优秀本科生、硕士生赴合作院校开展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交流学习。报名工作现已启动,具体如下:

一、新增交换生项目/研修项目合作院校一览:

1瑞 典 斯德哥尔摩大学

2立陶宛 维陶玛纳大学

3西班牙 庞贝法布拉大学

4韩 国 高丽大学

5日 本 大阪大学

6爱尔兰 都柏林大学

7英 国 利兹大学

8台湾地区 东海大学

9台湾地区 清华大学

10台湾地区 东吴大学

二、学习期限:一学期或一学年

三、各项目选派专业、接收名额、申请要求等详见附件。

四、义务及违约:

1.义务:已被项目录取的交换生/研修生,需根据项目要求完成赴外学习任务,且不得随意放弃交换机会。

2.违约:违约者于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学校各级各类赴境外交流项目。

五、报名及遴选方式:

1.校内报名及遴选由我校教务处及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每名学生限报1个项目(如服从调剂,报名时请注明希望调剂至哪个项目)。本科生请向教务处交流培养科报名,研究生请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名。报名及遴选安排详见教务处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公布的遴选结果向外方推荐,项目录取名单以外方大学最后确认名单为准。

六、咨询方式:

有关大学及可选课程信息,请尽量通过访问外方大学官网获得详细信息。如需进一步咨询,请发送邮件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共邮箱oice@cupl.edu.cn,标题注明“咨询:XXX大学交换生项目+咨询人姓名”。

附件

17-18校级交换项目附件(新增):项目一览.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