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项目遴选工作已结束。经选拔,拟录取以下10位同学参加此次赴港交流项目:
奚敬之 民商经济法学院
付雅卓 民商经济法学院
李铭 民商经济法学院
阿丽吐娜依·阿布都拉 民商经济法学院
杨娴 国际法学院
赵清斌 国际法学院
李仲尧 刑事司法学院
李魏 法学院
唐潇潇 证据科学研究院
安庞靖 国际儒学院
特此公告。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