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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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秘鲁互换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7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6年秘鲁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我校拟选派优秀师生赴秘鲁访问、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个月。

二、奖学金项目院校及留学专业

奖学金项目院校为秘鲁天主教大学、里卡多帕尔马大学,选派专业详见附件1。

三、资助内容

(1)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由秘方提供奖学金,包括生活费、注册费、全额学费、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秘方奖学金的授予取决于被录取人员在秘鲁的学业表现,经考核不达标者将扣除奖学金;

(2)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为我校符合具体条件的有西班牙语基础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或我校正式在职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且申请时现居中国或秘鲁。

2.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应为所在学校正式注册在校的有西班牙语基础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或高校正式在职人员。

4. 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并有良好的西语水平(DELE考试B1级或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证书及以上)。申请人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GPA成绩均不少于3.5分(5分制)。且须排名年级前三分之一。其他评分标准须提供相应水平证明。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7. 申请人须已获得秘方规定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秘方院校名单见附件1)。

五、校内报名及遴选

(1)请申请人发送《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国留学报名表》或《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至oice@cupl.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秘鲁互换奖学金+申请人姓名”。

同时递交纸质报名表(需签字盖章)至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638。

(2)校内遴选结果将于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公示。随后请被推荐人自行完成网申及纸质材料寄送。网申细则及寄送方式将另行告知。

六、校内报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3月25日中午12:00点。

七、项目申请及选派程序

3月25日前 校内申请

3月25日—4月17日 校内遴选确定被推荐人名单、

被推荐人网上申报(http:/apply.csc.edu.cn)并寄送纸质材料

4月17日—4月20日 学校递送公函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月20日—6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材料、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推荐至秘方

7月 根据秘方审核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8月 派出

附:1.附件1:院校名单及申请材料清单.pdf

2.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国留学报名表.docx

3.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