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我校因公出国(境)工作整体安排,以及我校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单位的团组申报、审核及签证/签注周期,现将我处/我办近期以及寒假期间因公出访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国、赴港澳地区
1.拟出访团组提交材料时间:1月18日之前。
2.拟出访团组行前公示期(校内办公系统):1月19日-25日。
3.因公任务拟上报时间:1月26日。
说明:以上团组拟出国时间需在3月下旬及以后;拟赴港澳地区时间需在3月10日以后。
二、因公赴台湾地区
1.拟出访团组提交材料时间:1月23日之前。
2.因公任务拟上报时间:1月26日。
说明:公文申报及审批所需周期需根据出访任务而定。
三、2014年12月归国的因公出国、赴港澳地区团组
1.归国报告及团组决算提交时间:1月19日之前。
2.出访成果公示期(校内办公系统):1月20日-26日。
四、寒假安排
我处/我办自1月26日至2月26日,暂停因公出国(境)任务的网上申报以及公文申报工作。2月27日开始恢复正常。
寒假期间,我处/我办将每周四在学院路校区办公室收取并预审新增团组材料(不含出访预算及航线)。
联系电话:马琳琳 5890 8081
丁 卓 5890 8084
联系地址:学院路校区 综合科研楼 B64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