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与越南河内法律大学的交流与合作,现推荐两名教师于今年赴该校进行为期五天的短期讲学和交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够用英语授课;
2.专业不限。
二、申请材料及提交截止日期
1.请将简历、拟在越南河内法律大学讲授的课程名称和授课大纲(中英文各一份),于2014年4月11日前发送至国际交流处邮箱:oice@cupl.edu.cn;
2.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活动审批表》(见附件),并根据表格要求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签字盖章手续,于2014年4月11日前交至我处。
三、讲学和交流活动安排
两天授课(授课课时由越南河内法律大学根据具体的教学安排制定,一般每天两个小时):一天教学交流,两天实地考察访问。
四、费用
越南河内法律大学承担当地食宿和交通等费用,教师个人承担往返国际旅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张宸
联系电话:58908086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活动审批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