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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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赴境外实习及志愿服务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3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教外综函〔201136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随着中外教育交流合作的不断发展,高校学生赴境外实习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日益增多。高校学生赴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对其开阔国际视野、了解不同文化、增加社会阅历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也存在部分境内外机构未经高校同意私自招收学生,部分学校疏于管理,学生赴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条件无法保障、安全存在隐患等诸多的问题。为保障学生利益,消除隐患,引导高校学生海外实习和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学生为本,切实负起责任,将学生境外实习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管理,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精心安排,确保学生海外实习及志愿服务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各校应制定学生海外实习及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确定统筹管理部门,由外事、教务、学生管理等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对学生加强引导,避免前往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或战乱地区开展实习及志愿服务。要与在外学生保持联系,对他们的生活、学习予以关心与指导,及时协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三、各校应严格执行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及学生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学生出国(境)进行审批,指导学生履行相关手续,对学生进行出国(境)行前教育,并做好学生在境外的联络方式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

四、境内外组织招募高校学生赴境外实习及志愿服务,必须与高校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各校应认真审查境内外组织的资质,保障学生利益。未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境内外组织及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开展招募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的活动或与此相关的宣传、推介活动。校内学生社团、海外实习项目交流协会等学生组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招募学生赴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

五、各校应加强宣传,引导学生参加学校与境内外组织签署有合作协议关系范围内的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参加境外实习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须由学生本人征得家长的有效认可。学生擅自参加未经学校组织的境外实习或志愿活动所产生的问题应由本人承担责任。

六、高校学生参加海外实习及志愿服务活动应高度重视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实习内容不要涉足敏感领域。学生在外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渠道畅通,海外实习或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应按时回校办理相应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