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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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师生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9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根据留学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现组织我校教师及优秀学生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委资助项目,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查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附件一,以下简称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国留学报名表》,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签署意见,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 学生请下载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出国留学报名表》,并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各学院同意后可进行网上报名。

注:、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人员请查阅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www.csc.edu.cn,该项目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申报事宜,相关要求请查阅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电话58908066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由我校人事处负责申报事宜,详见人事处通知。(电话58909575

3、查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附件二),《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三),选择适合本人的项目。

4、请在规定时间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表(详见网报系统填表说明)。

注: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南北欧地区)受理单位名称为北京市教委。

5、根据《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四、附件五,以下简称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注:、请参考网上有关打印说明调整电脑设置,保证申请表每页右下角有条形码。

、按照说明要求的顺序摆放申请材料,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无需装订,按份提交。

、申请表最后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所在学院认真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可采取学院(所、中心)统一提交或密封后由申请人直接提交我处。

6、将所有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四、五要求)于310前提交我处,经学校审核后由我处统一提交受理机构。

注:对申请、受理办法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项目具体要求执行。

7、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南北欧地区)的录取结果在20107月份公布。

二、其他信息

1有关教育部制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请查询《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方式》。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请于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eea.edu.cn

三、相关文件

附件一: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附件二: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该表将于201015日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公布,请届时登陆查询)

附件三: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附件四:关于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附件五:关于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附件六:国家留学基金有限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材料请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院路校区新一号楼B108办公室

电话:58908086 联系人:刘筱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