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在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时,请注意信息填写正确,并点击提交。这样打印出来的纸质表格才会有识别条码,才符合留学基金委收取材料的要求。
打印出来的纸质表格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所在学院部所填写意见,处级领导签字或者加盖处级单位行政公章后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外语水平未达到留学基金委要求的老师请登录http://www.neea.edu.cn/info/info.jsp?infoid=39994&class_id=26_21_02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2010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也可阅览本说明附件中的文件。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咨询我处:王福平 电话58908049 13621334108
附件.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