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所、中心:
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为促进两岸学术交流,便利大陆学者来访研究,制订了《邀请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研究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一。
目前研究所办理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申请,每年分为2梯次办理,第一梯次申请是在1至2月,第二梯次申请是在7至8月,申请类别分为自费及公费2种,本(2010)年度第1梯次申请已经截止,有意申请者现在可以开始准备本(2010)年度第2梯次的申请材料,自2010年7月1日起,将于研究所网页公告2个月,收到申请材料后,研究所将依程序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确定后,研究所会通知申请人并立即发送邀请函,以便其办理来台事宜。关于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办法及附件,也可以于研究所网站上下载:
http://www.iias.sinica.edu.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67&article_id=3197
请有意申请研究所短期访问学者的老师填写申请书(参见附件二)并提供本人学术代表著作一式三份,在申请截止日前直接向研究所联系人提出申请。申请者的研究计划应与研究所研究领域相关,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的简历和研究领域请参见附件三。
研究所联系人:
王杰弘 编审
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
电话:886 2 2652 5404
传真:886 2 2785 9471
电子邮件:jeses@gate.sinica.edu.tw
附件一:邀请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研究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研究申请书.doc
附件三: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人员简历.rar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