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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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0年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短期访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0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各院、部、处、所、中心:

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为促进两岸学术交流,便利大陆学者来访研究,制订了《邀请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研究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一。

目前研究所办理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申请,每年分为2梯次办理,第一梯次申请是在12月,第二梯次申请是在78月,申请类别分为自费及公费2种,本(2010)年度第1梯次申请已经截止,有意申请者现在可以开始准备本(2010)年度第2梯次的申请材料,自201071日起,将于研究所网页公告2个月,收到申请材料后,研究所将依程序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确定后,研究所会通知申请人并立即发送邀请函,以便其办理来台事宜。关于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办法及附件,也可以于研究所网站上下载:

http://www.iias.sinica.edu.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67&article_id=3197

请有意申请研究所短期访问学者的老师填写申请书(参见附件二)并提供本人学术代表著作一式三份,在申请截止日前直接向研究所联系人提出申请。申请者的研究计划应与研究所研究领域相关,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的简历和研究领域请参见附件三。

研究所联系人:

王杰弘 编审

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

电话:886 2 2652 5404

传真:886 2 2785 9471

电子邮件:jeses@gate.sinica.edu.tw

附件一:邀请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研究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大陆港澳学人短期访问研究申请书.doc

附件三: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人员简历.rar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