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日本中央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今年可选派一名硕士研究生赴日本进行交流学习。
一、交换学生需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统招研究生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优异;
2、拥有中国国籍(不持有日本国籍);
3、1974年4月1日后出生;
4、研究生所申请交流学习的专业需与目前所学专业一致,并包含在中央大学所设置专业内;
5、拟在中央大学学习法律、历史、文学及语言学等课程的申请者必须具备较高日语水平,有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证书者为佳;
6、获交流资格的申请者必须在中央大学指定的日期内赴日,否则将取消交流资格,2009年度赴日时间暂定为2009年9月14日至20日。
二、该项目可申请日本文部省奖学金,奖学金内容包括:
1、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每月提供170,000日元的奖学金。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每月为160,000日元。(数额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
2、获奖学金资助者将免除2009年至2011年在中央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
3、资助往返经济舱机票。(需按照中央大学指定期限返回,并以距离学生所在国住址最近的国际机场为指定机场)
三、其他事宜:
1、文部省奖学金覆盖期限最长为18个月,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
2、如获奖学金资助者希望转换到常规研究生学位课程,将由中央大学向日本文部省提出申请,由日本文部省根据申请者情况做出是否延期决定。(研究类项目学生不可申请延期)
3、转换至常规研究生学位课程需要申请者通过中央大学统一的入学考试。
4、不可以申请其他大学的学位项目。
5、中央大学仅对奖学金项目期间的学费给予免除。
四、申请程序:
1、登陆中央大学网站 http://www2.chuo-u.ac.jp/global/ 查询相同或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我校课程要求。
2、准备申请材料,包括:
a. 下载“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出国留学报名表”(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ViewNote?nid=24758&pid=3546&ptid=2&unchecked=true),并根据要求填写盖章;
b. 研究生期间成绩单;
c. 已发表的论文等学术成果;(如有则附)
d. 中央大学申请材料及奖学金申请材料(随通知附后,请以英文或日文填写)。
3、请于截止日期前(2009年2月23日)将以上所有申请材料提交我处,逾期不候。
4、我处将根据申请材料,报名截止日期后两天内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
5、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初步人选并通知其准备相关材料。
6、将材料邮寄给中央大学,由中央大学进行遴选(差额制)。
7、我处收到中央大学通知后,将最终遴选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8908085 联系人:刘老师
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院路联合办公楼213室
附件一 Application for Japa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doc
附件二 Application for Japa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Attachment).doc
附件三 Field of Study and Study Program.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