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于2007年6月签订的学生交换协议,我校自2008年起每年可选派2名学生赴美国纽约福德汉姆大学参加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项目。现将2009-2010年度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09-2010年度的学习拟定于2009年秋季入学,为期一学期。
二、学习内容
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将开放该学院普通LL.M.项目的所有课程供选课。前往学习的同学每学期可选修不超过12个学分的课程,包括该学院要求所有外国学生参加的介绍性课程(orientation courses)。为了保证同学选课内容不与本校所学内容重复,选课内容需获得本校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或者获得授权的学院教员的批准。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不对前往学习的同学授予学位、证书和学分。
三、学习费用
交流期间在福德汉姆大学的学费给予免除,需继续支付在本校的学费。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保留收取本地服务费的权利。其他费用一律自理,如食宿,国际旅费,国内(美国)旅费,医疗费用,保险,书籍,设施费等。详细预算清单(不包括国际旅费)请参见通知中的附件1。前往学习的同学将获得与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普通LL.M.项目的学生同等的医疗保险。
四、报名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经完成两学年的法学学习,包括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
2、本阶段学习总成绩位列班级的前15%,并且综合成绩积点不小于 4.5分(总分为5分)或者不小于3.6分(总分为4分);
3、英语语言水平:本科生需通过公共英语6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公共英语六级考试并且取得不低于600分(PBT)/100分(iBT)的托福成绩, 或者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4、有较好的经济实力,能够负担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协议要求,获得资格的学生将需出具资金证明。
5、本校选出的候选人将需获得福德汉姆大学法学院的最终批准。
五、选派名额:1名,同等条件下本科生优先。
六、申请材料及报名截止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将申请表(见附件2)在5月14日之前递交到国际法学院办公室(学院路校区联合办公楼220房间)。点击下面的链接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英语语言水平测试成绩单、个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在校英文成绩单、两张2寸照片)一同提交。
http://law.fordham.edu/ihtml/reg-2calendar.ihtml?id=187是Fordham校历的链接。最早的课程是"LLM Orientation and Introduction to U.S. Legal Systems",开课时间在8月17日;学生应至少提前一周到达纽约,解决住房问题等。
七、联系电话:58908246;邮箱:uschina@cupl.edu.cn;联系人:雷隆郁。
附件1:预算清单.doc
附件2:申请表.pdf
中美法学院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