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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9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外司专[2008]231号文件《关于申报2009年度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09年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聘请外籍教师计划”是教育部设立资助聘请外籍教师来部属高等院校工作的一项计划,所提供的经费是用于补贴所聘请外籍教师的交通、生活及工资等方面的费用。2009年度聘请外籍教师的计划包括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普通项目及长期外籍教师(含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专业类外籍教师)聘请计划三个方面。

一、关于教育部重点项目的申报与要求

1、教育部重点项目时请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2、重点项目是指已经是省、部级或国家级有关部门批准资助的项目(原项目),并且正在研究中、还未结项的项目,项目需要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进行合作研究。

3、申报时请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见附件1)。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情况,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

4、教育部将根据各校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度。每个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含评估费)共计人民币500元。

5、请各院、部、所、中心积极申报,于200856日前将申请书和项目评审费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iangtingyao@126.com

二、关于申报2009年度的长期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和教育部普通项目的申报与要求

1、聘请年度:2009年全年
2
请填写“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长期外籍教师聘请计划请在“项目名称”栏中注明“长期外籍教师”。

3、此次上报的内容主要是意向性的内容,主要是结合各单位2009年的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来填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明年如果能够具体执行时,需要提前2个月将执行的具体计划和预算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执行项目。
4
、请于2009530日前将所在院部所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院部所公章的申报表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iangtingyao@126.com

三、联系人:蒋廷瑶 jiangtingyao@126.com

联系电话:58908365

附件1 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