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加拿大驻华使馆的有关规定,通知赴加暑期班团员准备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暑期班的有关材料。
一、护照:
需提交:
1、因私护照原件(护照最后一页用中文签名,和签证表的签字保持一致,签字要清晰、整洁、可以辩认,不要写草书)
2、护照复印件(复印有照片的页和签字页各一份)。如果已经有因私护照,请注意护照有效期至少要到2008年10月30日之后。
没有因私护照的同学,请登陆下述网址:
http://www.bjgaj.gov.cn/other_column/office_guide/passport_detail.jsp ,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申请表不用去当地派出所领取,登录下述网址下载:
http://www.bjgaj.gov.cn/net_service/download_center/info_detail.jsp?downloadid=180
填写该申请表时请注意:
a申请表应打印成正反面。申请表的出国事由填旅游,国家选择加拿大。
b申请表正面的个人简历不用填,背面的第一栏不需要填。
c来政法大学之前在其他省市办理的护照只要有效期够,也可以使用。
请同学们自己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只需携带:申请表一份、户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淡蓝色背景照片一张,不用其他材料。
二、办理签证所需其他材料及说明:
1、请参阅附件三中第2页之“所有申请个人或团组(包括官方公务代表团)都必须递交下列文件:”中第1条:“申请人每人须提供” ; 及第2条:“请相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如果你的申请属于:”中之“学生短期学习(课程不超过6个月)” 。
2、银行存款证明:
即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存款存期至少12个月。(金额原则上不限,但数额应至少与学生在外期间花费相当。)
•存款户头是申请人本人的只需直接开具资金证明即可;若存款户头是父母,应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开具亲属证明(证明亲子关系),或从公证处开具公证书。
•等额外币办理的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3、关于父母在职证明:在职证明由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由父母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应使用有所在单位抬头的信纸。证明应有出具证明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并写上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和手机,以便使馆联系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另:
请每位团员将申请材料按如下顺序装在档案袋中,并在袋上写清姓名、姓名拼音、出生日期及袋内材料清单。
1. 护照及复印件
2. 签证表(两份)及“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
3. 照片夹在签证表上
4. 父母在职、收入证明及复印、翻译件
5. 资金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的影印件(如果不是双语的,需译成英文。)
所有递交的材料均需有复印件及翻译件。
若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登陆如下网址查询:
http://geo.international.gc.ca/asia/china/immigration/beijing/default-ch.asp
三、签证费:
人民币700元(向国际交流处递交材料时一并缴清)
四、照片:
请参阅附件四。
五、国际交流处负责提供:
项目邀请函、参加人员名单、相关费用及花销承担问题的说明。
签证及机票预定事宜由我处统一办理。
六、上述材料请务必在4月18日前准备好,我处将于4月20日(周日)在昌平学生活动中心统一收取,逾期不予办理。(具体时间将在公告栏中另行通知;若有变化,也将提前通知)。
届时收取材料时需要2位同学帮忙,有兴趣者请与我处联系。
七、请团员尽量通过电子邮件与我处联系,我们将详细及时的解答同学们在准备材料过程遇到的疑问。若有紧急事情可电话联系我处。
同时,请随时登陆校园网公告栏中“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栏,查询最新信息,也可登陆我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gjjlch2007@yahoo.com.cn (邮箱字母为“国际交流处”声母缩写)
电话:5890 8086 5890 8082
联系人:唐 雁 夏 星
附件1 签证申请表.pdf
附件2 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pdf
附件3 签证材料说明.pdf
附件4 照片规格说明.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