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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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际会议的有关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9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各院、部、所、中心:

由于前一阶段个别单位在申报国际会议时没有事先了解《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会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造成提交材料不完整、审批时间严重不足等情况,甚至出现尚未得到上级会议批复擅自向外方做出办会和邀请承诺等违规现象。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申报举办国际会议的有关材料及要求,现特强调通知以下几点:

一、请各单位申报会议前详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会议管理实施细则》。根据该《实施细则》,申报材料应主要包括:

1.《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专区”可供下载);

2.详细会议议程;

3.与会人员名单(尽可能列出所有与会的中、外方人员中、英文姓名、单位、职务及论文题目);

4. 境外主办、合办、协办、委托承办单位和资助经费单位的相关说明及背景介绍(名称须中英文,内容包括该组织的章程、机构、政治背景、对华态度、历次活动及成员有无“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问题)。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会议举办前3个月(寒暑假不计算在内)向我处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重要会议,须提前4个月提交申报材料;

三、杜绝先对外承诺后报批的错误做法。

四、我处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及电话:

工作人员:唐雁,联系电话:58908086

主管处领导:李国强副处长,联系电话:5890836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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