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校需统计近三年(2005年9月至2008年9月)学生对外交流情况,包括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参加国际竞赛;出国(境)攻读学位等。
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13日之前将统计表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58908083
传真:58908084
附:中国政法大学近三年学生对外交流情况统计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