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充分利用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做好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派计划
为有效利用互换奖学金项目,保证选派计划的顺利执行,请各部门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及有关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具体研究制订2009年选派计划,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选派类别、人数、专业及选派必要性等内容,于12月24日前报我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oanne917d@yahoo.com.cn。此外,该计划应严格执行,如果届时有特殊情况,请务必于2008年11月10前函告我处。
二、请查阅、下载通知附件,尽快将计划报我处。
三、申请受理时间:
西南北欧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项目一览表见留学基金委选派附件)部分留学人员需先期进行语言培训,且要求留学候选人员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提交对外联系材料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前,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9-10月。
为缩短选派周期,亚非、拉美、东欧、独联体国家互换项目均当年选拔当年派出。申请受理时间调整为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申请材料与对外联系材料须同时提交。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10月。
四、资助方式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不提供奖学金补差及艰苦地区补助。
如果有其他事项,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刘筱娟 电话:58908085 传真:890808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7-12-20
附件一: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二: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