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与莫斯科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的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具体如下:
一、项目类别
访问学者、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学位项目、硕士学位项目。
具体参见项目网站:
1.与莫斯科国立大学互换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10079
2.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互换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10082
二、派出时间:2018年9月。
三、选派对象
1.访问学者申请人:需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5日以后出生),且本科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硕士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联合培养申请人:需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或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硕士学位;
4.硕士学位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申请要求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相关要求;
2.符合外方项目要求,具体参见“一、项目类别”所列各项目网站。
五、申请及推荐
1.学生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项目申请,校内申请办法及截止日期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通知;
2.培养办确认推荐后,学生于2018年1月5日-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国立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互换奖学金”。
3.我校研究生院将在网申结束后,统一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合格候选人,由留学基金委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审后,向两所院校推荐候选人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7-8月通知奖学金结果。
附:
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