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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0    作者:孔子学院办公室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知,学校现已开始启动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 我校共建布加勒斯特大学孔子学院有1名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2. 教师赴任时间为2018年12月,任期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者优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及纸版材料。

(二)材料提交

1.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签字并提交至孔子学院办公室审核。

2. 除《申请表》外,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并发送至cuplci@cupl.edu.cn。

(1) 身份证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 教师所在学院出具的对教师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的书面评价。请将电子版发送至cuplci@cupl.edu.cn。

(三)资格审核

1.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

2.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7月14、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派出待遇

1.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文件(财教〔2011〕194号,详见附件2)执行。

2. 派往我校共建孔院的教师免于参加校内教学考核,学校为其全额保留校内工资津贴待遇,教师派出经历可作为职称晋升所要求的海外经历。

五、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六、联系方式

1. 学校孔子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曲欣 、刘钰媛;

电话:58908194、58908365;

邮箱:cuplci@cupl.edu.cn;

地址: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605、B603。

2. 国家汉办师资处

电话:010-58595711

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邮编:100088


附件:附件1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 

附件2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x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