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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院通知】关于补充推荐201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9    作者:孔子学院办公室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通知,学校现已开始启动补充推荐2019年孔子学院总部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我校共建布加勒斯特大学孔子学院、卑尔根孔子学院各2名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2.布加勒斯特大学孔子学院教师赴任时间为20199、卑尔根孔子学院教师赴任时间为20198任期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校聘合同制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须涵盖任期)任期满2年的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由学校聘用后可推荐。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及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6月26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二)材料提交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签字并提交至孔子学院办公室审核。

2.除《申请表》外,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并发送至cuplci@cupl.edu.cn。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所在学院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对教师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cuplci@cupl.edu.cn。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择优推荐给孔子学院总部

2.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7月13-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派出待遇

1.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文件(财教〔2011〕194号,详见附件2)执行。

2.派往我校共建孔院的教师免于参加校内教学考核,学校为其全额保留校内工资津贴待遇,教师派出经历可作为职称晋升所要求的海外经历。

、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联系方式

1.学校孔子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周佳磊;电话:58902807;邮箱:cuplci@cupl.edu.cn;

地址: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637

2.孔子学院总部师资处

电话:010-58595711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师资处

邮编:100088

 

附件:1.2019年补充推荐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

2.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x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9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