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贸易中心(以下简称贸易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贸易中心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2021年第一批选派3人(全国)。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6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三、实习岗位
贸易中心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实地到岗实习(到岗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对语言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各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5.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申请、录取及派出
1. 申请人应于2021年5月13-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 我校在2021年6月4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贸易中心推荐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4. 贸易中心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5.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贸易中心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6.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附件:2021年国际贸易中心实习生岗位需求.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