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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青一行来校调研座谈

发布日期:2024-01-03    作者:     点击:

12月28日下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副秘书长李青一行来校调研,校长马怀德、副校长卢春龙代表学校在海淀校区予以热情接待。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主任孟莉、副主任刘超、项目主管冯喆芃、高健陪同。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座谈现场 摄影 卢云开)

马怀德代表学校对李青一行来校调研表示欢迎,对国家留学基金委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地位。近年来,学校积极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探索创设多个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构建涉外法治人才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他希望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支持和帮助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马怀德讲话 摄影 卢云开)

李青首先介绍了国家公费留学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体制改革的下一步方向。她表示国家留学基金委始终坚持“四个面向”选育人才,通过各类公派留学项目支持国内高校的国际交流、科研合作及国际化人才培养。李青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调研深入了解国内法学学科领域人才培养,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和建议,共同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

(李青讲话 摄影 卢云开)

卢春龙就学校国际化办学战略、国际合作概况、国家公派留学工作实施情况、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现状及问题需求等方面做了工作报告。

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李居迁、研究生院副院长王银宏、法学院副院长袁钢、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朱利江、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郭志媛、肖承海、中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尹晓华分别就各自的工作成效及需求建议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上述各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代表参加调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