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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2024年第二批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开班仪式

发布日期:2024-07-31    作者:     点击:

7月29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以下简称“平潭检察院”)举办2024年第二批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开班仪式。我校副校长卢春龙,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平潭实验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毅坤,平潭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桦等出席活动并致辞。

施忠华表示,要以此次为契机,持续深化“68海里·检察促融”涉台检察品牌内涵,强化涉台司法交流合作,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构建实习实训长效合作机制,加强检校共建,促进法律人才共育共享。希望台湾地区法科学生能够有效利用两岸青年交流新平台锻炼自我、展示才华,共绘融合发展篇章。

陈毅坤指出,平潭作为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实验区党工委始终关注两岸青年交流交往,高度重视此次实习实训活动。本次活动精心安排、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配合紧密,希望两岸青年积极传递“两岸一家亲”理念,共同讲好“平潭故事”“融合发展故事”。

卢春龙认为,检察机关和高校共建台湾青年实习实训教学实践基地,开展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开启了互促双赢、共同发展检校合作篇章,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王桦代表实验区检察院欢迎与会嘉宾,她表示,本次实习实训突出融合发展主题,围绕岗位实践、专题授课、异地教学、交流分享等方面安排实习实训课程,多维度打造优质实习实训平台。希望同学们在平潭开启一场法治探索、文化融合与情感交流的温馨旅程,成为促进两岸交流的使者。

开班仪式上,福建省委台办向参加本期实习实训的台湾地区法科学生赠送书籍。

据悉,本次活动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在今年1月成功举办首次批量接收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生源,接收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共30名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包括台湾岛内首次来大陆的学生)在福建省检察官学院(海峡两岸检察官交流中心)、平潭两岸融合发展检察基地开展为期30天的实习实训。部分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检察院、省委台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侨大学,台胞检察联络员,实验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政法和社会工作部、台湾工作部、团区委、台胞台企服务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活动。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唐雁、港澳台教育中心辅导员赵晓萌陪同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