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ID是当前解决外国私人投资者与投资东道国政府之间投资争端的重要国际机构,在国际仲裁界具有重大影响。日前,我国政府正式通知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秘书长,指派我校黄进教授、王传丽教授等八人分别担任新一届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其中,黄进教授已经是第三次被指派为ICSID仲裁员,王传丽教授第二次被指定为调解员。此次向ICSID指派的仲裁员和调解员任期从2010年5月5至2016年5月5日。
ICSID成立于1966年,是世界银行的五大机构之一,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它的主要职能是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ICSID公约》)的规定,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解决外国私人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到目前为止,该机构已经受理324个案件,其中,已经审结201个案件。
《ICSID公约》目前有140多个成员国,我国于1992年批准加入该公约。根据公约的规定,每一成员国政府有权分别指派四名仲裁员和调解员,任期六年。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必须由道德崇高,在法律、商业、工业或金融领域具有公认能力的人士担任。
我校黄进教授和王传丽教授继续入选ICSID仲裁员和调解员,表明两位教授具有深厚的学术底蕴,同时也将有力地促进我校投资仲裁机制和国际投资规则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