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印第安纳大学奥米拉副校长及法学院罗伯尔院长的邀请,我校张保生副校长和比较法学研究院米健院长于3月24日至27日访问了该校,并与其签署了《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与印第安纳大学毛雷尔法学院合作实施方案协议》。协议包括教师交换、学生非学位交换、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学术会议、出版物、暑期班和实习等十个部分。根据该协议,印第安纳大学每两年雇用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1位教授在该校法学院开设一个学期的中国法律课程;双方法学院每年交换2位一学期或1位一学年的非学位学生;我校每年派1名教师在对方学校法学院攻读LL.M., M.C.L.或S.J.D研究生学位课程,由对方提供奖学金;我校每年选派3位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到该校从事12个月联合培养访学研究;双方联合举办法学国际学术会议,并鼓励教师在对方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访问期间,张保生副校长与正在该校访学的卫跃宁教授以及美国国会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进行了座谈,并就双方的相关合作意向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