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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

发布日期:2012-04-12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签约仪式举行

黄进校长代表学校签署协议书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会议于2009年10月12日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召开。我校黄进校长,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许兰参加会议。会议期间,黄进校长代表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签署《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校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纳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

教育部周济部长、郝平副部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国家留学基金委刘京辉秘书长向大会汇报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情况,并对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进行了部署。吉林大学、四川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四所高校校长先后就各校实施项目情况向大会作了发言。教育部相关司局、留学基金委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主要领导、分管研究生选派工作的学校领导及各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起实施,2007-2011年计划每年派出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截止到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会议,全国共有49所985院校和部分211院校为项目实施院校。根据近两年来各高校国家公派研究生专项项目的执行情况,为配合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支持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起,将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在内的11所院校纳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根据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将资助我校5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