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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交流与分享 信心与希望

发布日期:2012-04-12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门户管理员     点击:

10月23日,我校中欧法学院在昌平校区隆重举行了成立庆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出席庆典,共同为中欧法学院揭牌并致辞。

庆典活动期间,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刘京辉、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石少侠、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汉堡大学校长莫妮卡•奥维特•库茨(Monika Auweter-Kurtz)、汉堡大学法学院院长汉斯•图特、法国驻华大使苏和、汉堡大学原校长路彻(Jurgen Luthje)欣然接受了我校新闻中心记者的采访,肯定了中欧法学院在促进中国和欧洲法学教育方面的重要意义,表达了对中欧法学院的信心与美好祝愿。

张苏军指出,从我国法律实务领域看,高端人才明显匮乏,尤其是懂法律、懂外语、懂国际规则的人才更加短缺。而我们目前对法学高端人才的培养,如在硕士、博士的培养上,又大多走研究型、学术型道路,对实务型人才的培养较少。中欧法学院的成立,在培养我国实务型高端法律人才方面,弥补了中国法学教育的不足。他希望中欧法学院一方面要坚定培养实务型高端法律人才的办学方向,另外一方面要迅速扩大规模。他坚信,中欧法学院一定能在国家法学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迅速培养一大批高级法律实务型人才,为我国经济更好融入国际、走向国际做出重要贡献。

胡忠谈到,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之一,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法学会关系密切。繁荣我国的法学研究,为依法治国做贡献,是我们共同的重要任务。而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要培养法学的专家学者队伍,培养一大批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在这方面,中国政法大学应该成为我国法学人才的重要源泉。他衷心地希望,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能够为中国、为世界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刘京辉认为,中欧法学院的成立,在教学上拓宽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教学思路,让我们得以学习到欧洲法方面的很多优秀的教学方法。从长远和宏观来看,中欧法学院定将促进中欧在司法领域的交流,从而促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她希望,中国政法大学能够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加强与欧洲法学教育界的交流,改进教学方法,培养更多国际型的法学人才。

石少侠表示,中欧法学院的成立对于中国法律院校的学生来说,是一个深入了解欧美法律体系的好机会。中欧法学院将在中国展开三类项目,一是中国法律/法学硕士和欧洲法学硕士的双硕士项目;二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培训项目;三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咨询项目。这些项目旨在融合东西方法律理念,培养熟知中国法律和国际法的新一代法律从业者。从这方面来看,中欧法学院以后将会有非常光明的前景。特别是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方主席,一定会把这个项目做得非常好,而作为中欧法学院的合伙人之一,国家检察官学院一定会积极支持。

王振民指出,受语言影响,我国法学教育主要借鉴英美等国,对欧洲大陆的法学教育方法和理念吸收借鉴较少。此次中欧法学院的成立,不仅对中国政法大学意义重大,也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在理念上和方法上开启了一扇窗户。他希望中欧法学院能够成功,能够越办越好,为我们国家培养出一批了解中国法和欧洲法的法律工作者。

库茨校长说,随着中国和欧盟越来越紧密的合作,中欧法学院的成立,对中欧双方的年轻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样也是巨大的机遇。它不仅对于中国,同样对欧洲的法学研究和教育都非常有帮助。

图特院长表示,通过与中国政法大学一年半的合作,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卓有成效的、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他在这里感到非常愉快。今后,中欧法学院会有非常出色的老师、学生,同时也会有非常成功的教育。以后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法学教育方面的研究,争取为中欧的交流建立良好的桥梁,取得丰硕的成果。

苏和大使指出,目前中国对年轻法律人才的需求非常大,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也非常迅速。中欧法学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也是一个双赢的项目,不仅对中国,同时也对欧洲法学教育的发展将起到重大作用。他还表示,“我们也很乐意对此做出贡献”。

路彻教授指出,中国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对法律的尊重,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仍需继续完善。中欧法学院的成立定会在此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它让欧洲能够更深入的了解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社会的发展,同时也让中国能更全面地了解欧洲的法律体系,发挥重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