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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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率团赴台湾、香港访问高等学校和司法机构

发布日期:2016-05-05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2016年4月18日至27日,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应邀率团访问台湾金门大学、世新大学、东吴大学、文化大学、台北大学、开南大学、实践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树仁大学,以及台湾法曹协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等13所学术、司法、社团机构,并出席“2016海峡两岸及澳洲高等教育论坛”,拜会霍震宇等著名商业人士。

(石亚军与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合影)

访问期间,石亚军一行先后与金门大学校长黄奇、副校长陈建民,世新大学校长吴永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台北大学副校长林道通,开南大学校长林俊彦、副校长林基煌,实践大学董事长谢孟雄、校长陈振贵,台湾法曹协会理事长高思博,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许绍鼎,香港前律师会会长叶礼德,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谢华渊,香港大学校长Peter Mathieson、副校长高为元、法学院院长Michael Hor、中国事务中心主任黄依倩,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霍泰辉、法律学院院长Christopher Gane、法律学院金融规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辉、学术交流处处长黄咏,香港城市大学校长郭位、协理副校长程星,以及台湾文化大学和香港树仁大学相关代表进行了会谈。石亚军向各位详细介绍了我校作为“211工程”高校、“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2011计划”协同创新高校在国家高等教育中的独特地位和特色优势,以及学校“双一流”建设中的方案和前景。在会谈中,台湾、香港各高校、司法机构、社团机构的负责人对我校的建设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并表达与我校广泛深入合作的真诚愿望。

(石亚军与香港大学校长Peter Mathieson签署协议)

经过会谈,我校与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达成全面合作意向,与世新大学、开南大学和香港大学分别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与交换学生协议,并与香港律政司就签署双边合作协议和派遣法大实习生达成共识。与此同时,我校还与香港大学就通过法大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合作达成意向,并与11所高校就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校际合作、开展全方位多学科交流等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探讨,访问取得丰硕成果。

(拜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随同全程和分程出访的有我校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朱勇、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守仁、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姚泽金、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李群英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