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黄进校长率我校代表团赴德国汉堡大学访问,就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今后的建设和发展问题,与汉堡大学校长迪埃特•伦森(Dieter Lenzen)进行了深入会谈。
在会谈中,黄进指出,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作为中国政府和欧盟合作的产物,其健康长久的发展符合所有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因此,所有合作方应本着彼此尊重、平等协商、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以及签订的协议来处理办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伦森表示,对我方提出的办院原则深表赞同。同时对两位新任院长,自上任以来对学院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对目前学院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并且表示,汉堡大学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欧法学院,加深互信,坚持两校在中欧法学院项目上的长期稳定合作。
参加会谈的还有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欧方主任尤翰林(Hinrich Julius),汉堡大学法学院院长雷根(Tilman Repgen),汉堡自由与汉萨市政府国际事务主管斯蒂凡•赫姆斯(Stefan Herms),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斯蒂凡•麦斯曼(Stefan Messmann);以及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许兰,项目官员马琳琳。
会谈结束后,黄进与我校部分在汉堡大学留学的学生召开了座谈会,详细听取了学生目前在德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目前在学业以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鼓励学生尽早度过适应期,勤奋学习,潜心治学,争取早日学成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