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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率团赴德国参加第二届中德农业法论坛

发布日期:2014-04-05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3月27至29日,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长王卫国教授率领代表团前往德国,参加在柏林召开的第二届中德农业法论坛。代表团成员还有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家安教授、戴孟勇副教授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佟绍伟研究员、刘志强博士。此次论坛由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院农业法研究所主办,主题是“农业市场的组织化:聚焦土地改革和食品安全”。该研究所所长José Martinetz教授和王卫国教授共同主持了本次论坛。

此次论坛缘起于2012年11月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农业法研究所在北京召开的“中德农业法圆桌会议”。会后双方达成了长期合作的意向书,约定双方将通过互访或小型研讨会、合作举办大中型研讨会、合作翻译出版文献、互派学者学生等方式,在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和农业法、生态保护和农业法(包括土地和环境保护)、农业多功能化趋势下的农业法、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的农业法、国际贸易框架下的农业法五个方面开展合作研究。

在本次会议的第一阶段,Martinetz做了《关于土地改革的法律思考》的主题发言,介绍了德国土地改革的历史沿革及其法律应对,王卫国做了《中国新近的土地流转改革与农业现代化》的主题发言,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署农业贸易政策分析师Maciej Krzysztofowicz做了《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及其对欧盟农业的影响》的主题发言,德国联邦食品和农业部的Christian Busse博士做了《农业社会保险法——迎接德国农村挑战的工具》的主题发言。

在会议第二阶段,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链安全部负责人Georg Schreiber博士做了《通过德中合作促进全球化世界中的食品安全》的主题发言,刘家安做了《中国食品安全的几个法律问题》的主题发言,德国食品法学会科学咨询委员、明斯特大学讲师Philipp Gregor博士做了《守卫安全:作为欧盟成员的德国的食品和饲料法的几个问题》的主题发言,德国农场主协会副秘书长Udo Hemmerling介绍了德国农场主协会的组织、功能及发展现状。

在会议第三阶段,佟绍伟研究员做了《工业化及城市化背景下的土地制度与农民保护》的主题发言,德国莱布尼茨转型经济农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Axel Wolz博士做了《1990年以来中东欧和独联体的土地改革:主要轨迹及结论》的主题发言,戴孟勇副教授做了《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与家庭农场的发展》的主题发言,刘志强博士做了《中国土地权利制度改革概览》的主题发言。

围绕以上各主题发言,与会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在论坛闭幕式上,王卫国和Martinetz分别致辞,高度评价了本次本次论坛的意义和收获,并期待双方的合作继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会后,论坛与会人员在布兰登堡地区访问了一家德国农场。农场负责人带领与会人员参观了现代化的牛羊养殖基地,详细介绍了该农场的组织架构、土地权利、财政收入、管理模式等情况,以及欧盟和德国的相关政策法律对他们的影响,回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通过这次访问,与会人员对德国的农场制度有了直观而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