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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沙丽金教授、朱琳副教授赴瑞典参加第五届法律、语言、话语国际会议

发布日期:2015-10-20    作者:外国语学院     点击:

2015年9月27日,第五届法律、语言、话语国际会议在瑞典厄勒布鲁大学盛大召开。

 本届会议主题为“法律环境中的沟通与公正”,有来自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多个省份、中外5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及实务部门的100余名中外代表参加,研究视野覆盖了亚洲、欧洲、北美、中东的广大区域。与会者代表了各自国家在法律语言学界研究的前沿力量,无论是研究视角、研究背景、研究者身份都十分多元,不仅有语言学家、法学家,还有跨学科研究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学者,也有国内外知名律所的大律师等等,可以说是云集了中外法学、法律语言学、法律翻译学界知名专家和学者的一次盛会。

 本次国际会议是国际法律语言学蓬勃发展的一项重大标志,也是中国学者与国际学者强化交流与合作的里程碑。

 本届会议围绕“法律环境中的沟通与公正”这一主题,就法庭修辞学、公正审判以及程序中的沟通与公正、诉讼调解沟通与公正、诉前沟通与公正、儿童、弱势群体、性别与法律环境中的沟通与公正等十余项话题开展了三场主题发言、十场大会发言、十一个分会场讨论(共三十一次发言)以及一场圆桌会议,就上述议题展开了深入全面的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沙丽金教授作为本届大会的特邀嘉宾,在大会上作了题为“Language Rights in Criminal Judicial Process”(刑事司法程序中的语言权利)的英文主题发言。沙教授首先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语言权利的若干法律规定,其次,针对目前中国法庭口译服务缺失,法庭口译人才匮乏这一现实,提出了具体的解决策略:如制定高水平口译人才的培养方案,确定法庭口译人才的培养标准,规范法庭口译人员的准入资格,统一组织培训和考试等等。沙教授的发言引发了与会各国代表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讨论,代表们结合本国经验,纷纷献力献策,对法律翻译特别是法庭口译人才培养提出了很多中肯意见。各国代表认同沙教授的结论,即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有效的语言权利救济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提供高水平的法庭口译服务是实现这一保障的重要路径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法语语言文学研究所主任朱琳副教授作为参会代表,在第二分会场中作了题为“Speech Conflict in Civil Litigation Medi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Judges – From a Perspective of Relevance Theory”(民事诉讼调解中的话语冲突及法官策略-以关联理论为分析视角)的英文主题发言。朱琳副教授以真实的法院民事调解案例录音转写为语料,从关联理论的视角详细分析了调解法官为避免和解决当事人话语冲突而采取的各类具体策略,其提出的许多观点对于关联理论的应用具有重大创新意义,而且其提出的独特的法官调解策略具有重要的社会应用价值,受到与会多国学者的关注和热烈好评。

 本届大会上,中国学者向世界各国学者介绍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成果和法律语言与翻译人才培养的经验,与会的外国学者对中国学者的发言响应热烈,提问踊跃,并表达了对中国法治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关心与好奇,会后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与分享。中国学者的积极参与和流利的英语表达能力引起了世界各国学者的关注和好评。中国学者的参与是对中央”文化“走出去”战略的相应,也是对“世界倾听中国的声音”的重要贡献。